刚刚,看到一则新闻,讲的是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系被害人儿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郑某某(系被害人前妻)无期徒刑,判处修某(郑某某现任丈夫)有期徒刑15年。
(相关资料图)
案件是这样发生的:
一男子因瘫痪而生活不能自理,其亲属不愿意照顾他,将其送到其儿子、其前妻和前妻现任丈夫居住地,让他们照顾该男子。
该男子的儿子李某某、前妻郑某某和前妻的现任丈夫修某也并不想照顾该男子,该男子的其他亲属也不愿意再接受该男子,他们于是将该男子遗弃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废弃采石场内的砬子坑中,直至被害人(该男子)死亡。
该案件死刑判决引发热议,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儿子是不是太冤?为什么前妻还要承担责任?
01
接连发生赡养纠纷悲剧!
有关部门是否缺位?
不久前,一则视频新闻上了热搜,称: 平顶山张先生反映,20年前和妻子的感情有了矛盾,一气之下离了家,如今想回归家庭却被妻子和3个孩子拒之门外。“孩子连爹都不叫!”,张先生后悔不已。而张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当年父亲翻墙私奔留下兄妹三人,这20年他们很艰难。
律师指出: 即使是这种情况,子女仍然有对父亲给予赡养费的义务。
有网友评论道,这不公平吧?
我查了一下网上有关法律知识,像张先生这种情况以前也出现过,律师是这么讲的。
以上这些情况,都与我们社会“养儿防老”的历史传统有关。
后来,又把“养儿防老”的传统上升到了法律法规层面。
也是不久前,
一条“男子抡木椅子殴打倒地女子”的视频曾引发全网关注。
有记者调查获悉,该视频事发地为湖南永州。
据报道,该男子已被警方拘留。
从通报中我们可以了解以下情况:
打人者李某文59岁,和子女之间存在赡养纠纷,曾经因为这个问题报警过四次。
3月20日打人者李某文去女儿家是索要生活费的,并且用椅子殴打了自己的女儿。
李某文已经被行政拘留。
不少网友同情被打女子,评论说:
这女儿一生都可怜,从出生开始就没有选择的余地,被这种男人强迫带到世界,小时候没有得到什么好的生活与教育条件,长大成人之后还要被迫执行这个男人“养儿防老”给予赡养费的要求,一言不合就挨揍。
还有网友提出:
“养儿防老”是过去传统的农业社会的习俗与做法,现在是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与现代文明时代,
该重新思考“养儿防老”及如何改善养老的观念与顶层设计了。
02
国家也有养老的义务,
不应把必要的养老责任完全转嫁给老百姓
有网友提出,国家屡屡提出要“人口红利”,鼓励生育,让公民纳税,其实都构成了与国民的责任与义务关系。
在养老问题上也不应该完全置身事外。
国家有养老的义务,不应把必要的养老责任转嫁给老百姓。
并且现在人们的生存成本与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卷,就业压力、教育压力、住房压力、医疗压力,使人养活自己与子女都不易,再承担老人赡养费就更难了。
早在1908年颁布的《养老金法》使英国建立了免费养老金制度,为英国大部分老年贫民提供免费的养老保障。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向着建立福利国家的目标演变,确保提供给每个公民以失业、生育、死亡、孤寡、退休等方面的保障,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化和对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全面覆盖。英国也由此成为世界上社会保障法制最完备的国家。
如果我们出台国家为老年贫民提供免费的养老保障兜底机制,以上几个新闻报道的赡养纠纷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了?
03
在“养儿防老”问题上
我国与西方有诸多不同
与国内情况不一样,我在网上搜索到一位律师介绍的国外有关赡养费的说法。
据网络多种资料介绍,在美国没有养儿防老这一说法,也不会存在任何道德绑架。
父母年老的时候他们会有自己的选择,因为自己有房,可以选择不去养老院,也可以选择去养老院过下半辈子。而且他们很少会向自己的儿女开口要钱,法院也不支持父母跟儿女索要赡养费。
西方的养老制度比较完善,从年轻人刚工作时就启动了参与退休金制度,所以大部分年轻时努力工作过的老人都会有退休金,生活上有保障,他们也不需要去依附孩子养老的。
有网友指出:
养儿防老现在看来是存在问题的,这种观念还停留在农业文明时期,已经落后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了。
不要轻言“养育之恩”。
养儿防老,似乎是一项不平等契约。佛学讲人生八苦,苦海无边,子女是父母强迫带来世上的,没经人家同意就带来人世间受苦受难,还要被迫承担父母养老。此“恩”如何讲?
不少西方人认为,
养育一个孩子是因为爱,就是培养他成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体,跟父母没有关系,更不用负担赡养义务。
从子女角度而言,发自内心地对父母好,也应该因为爱,是一种快乐。
所以做父母生儿育女应出于奉献与爱的精神,如果仅是为养儿防老的自私心,还是不要生育不要害人为好。
作者简介: 东方赢,真业心学创始人,企业跨越式发展理论之父,曾担任大型实业公司总裁,出版著作《企业超速成长》《跨越式战略》,第四届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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