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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前次减持期届满未实施 第四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合计不超1.9056%公司股份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30 21:37: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蓝盾光电5月30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持公司股份878.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596%)的第四大股东庐熙投资及持公司股份19.2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60%)的庐熙投资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1.2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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