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相关资料图)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
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
下: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同意对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并调整回购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刘清勇先生、姜清海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制
定了《2023 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
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案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快速有效开展先进电机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工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先进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拟以 2800 万元(申请国
有资本金 2520 万元及自有资金 280 万元)实施“先进电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
目”。其中,2300 万元用于购买研发平台办公场所,500 万元用于研发平台装修
及购买分析计算设备、办公家具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